“我悔,不该忘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我悔,应该早一点向组织交代清楚。悔!悔!悔……”这是江苏省东海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高明的忏悔。
2018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经退休的高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审查调查初期,办案人员发现,高明的家庭资产竟多达亿元,其中房产14套,银行存款和各类理财产品达8500余万元。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位亿元身家“土地爷”的生财之道逐渐浮出水面。经查,高明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000多万元,其中单笔受贿额最高达300万元;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公司,从中获利3700余万元。
最终,高明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从留置室到坐上看守所的警车,不足百米,高明却走了10分钟。在对全体办案人员深鞠一躬后,64岁的他痛哭流涕。此时,他才认识到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这个朴素的道理,而那些所谓的金银财富,已是黄粱一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既当“政客”也当“掮客”
“有能力、有胆识、有魄力”,熟悉高明的人,经常用这几个词来评价他。高明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爷爷是革命烈士,父亲参加过解放战争。他从小耳濡目染,深受影响,受过穷、吃过苦、挨过饿。工作后,他凭借自己的努力,逐渐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先后担任过县委研究室主任,乡镇党委书记,县国土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01年开始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后,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作为当地的“土地爷”,一时间,高明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看着这些巴结逢迎他的人赚钱容易、花钱潇洒,一种复杂的情绪在他心中产生。
“这些人很多都是小学、初中文化,他们发财还不是赶上了大环境?我比他们聪明、比他们能力强,凭什么他们可以享受?”他的心态逐渐失衡,动起了利用土地来发财的念头。
第一次,高明把目光瞄向了有意在当地开发房地产的老板陈某。他将别人急于转让某商业广场地块的信息透露给陈某,并亲自带陈某去现场“踩点”,事成之后,陈某送给高明感谢费10万元。
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高明在介绍土地买卖交易并从中获取好处的同时,还利用熟悉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向房地产开发商兜售起了“增值服务”。
房地产开发商张某想出售某住宅小区地块,如果正常转让条条框框较多,还要缴纳大量税款。于是,高明为他“指点迷津”,让双方轻松实现了交易,还少缴了税款。
“在工作中、在大会小会上,他还是要求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严格自律。”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一边当“政客”假装务实清廉,一边当“掮客”大搞权钱交易。
收受贿赂多了,高明还总结了三个原则:防亲戚同学不防外人,防本地不防外地,防君子不防小人。然而,这些看似“安全”的原则,不过是掩耳盗铃,最终害人害己。
把违法包装成“合法”
当官发财,自古两道。这对高明来说却是例外。
在透露土地信息、充当土地“掮客”这些“小打小闹”之后,高明把目光瞄准了更大的“商机”。
当时的东海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的环境之下,一切利于发展既是主题,也是实际,但没想到,这却成了高明违纪违法的借口。
“想要发展,执行政策就要打擦边球,遇到红灯可以绕道走”“灵活、变通、默契”……这些都是高明的口头禅。本应是“守土卫士”的他,却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处处为不法商人想办法、打掩护,为不合法的商业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自己从中收受巨额贿赂。
2006年,房地产开发商张某购买了东海县西双湖湖内的300亩土地,后来湖内土地禁止开发,让他苦恼万分。于是他多方打听到高明喜欢打乒乓球,便投其所好,一来二去两人搭上了联系,交往中他分两次送给高明200万元。
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为了让张某利益最大化,高明处心积虑,安排将这300亩土地置换成了开发价值更高、效益更好的130亩岸上土地。为了让违法操作不受质疑,高明还创造了一套以业务会办会代替正规审批流程的独特办法,美其名曰“民主会商、简化办理”。
“说是会办会,其实就是他定了调子,让我们给出主意,帮他把不合法项目包装成合法的。开始时,还有反对声音,但根本没用,后来大家要么附和几句,要么就选择沉默。”该县国土资源局一名中层干部说,在高明任职期间,局里“三重一大”事项、用地审批事项、土地执法事项都由会办会决策,所谓的民主会商俨然成了他任性发号施令的“一言堂”。
退二线仍活跃在“一线”
2009年,高明转任局党组书记,不负责业务工作。2011年,他退居二线,卸掉所有职务。此时的高明突然发现电话少得出奇,找他办事的人更是屈指可数,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失落。既希望找回曾经的“存在感”,也想为退休后留个“物质”保障,高明决定继续在土地上做文章,敛财变本加厉、近乎疯狂。
“他虽然退了,但在国土系统说话还是很管用的,最后事情确实也都办好了。”一名行贿人表示。
作为局里的老领导,高明的“门生故吏”遍布东海县国土系统。高明利用他的政治影响力,多次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向曾经的下属打招呼、说情,在土地项目上给予关照。
高明天真地认为,退下来了组织就管不到了。他形容自己“像违章没有受到处罚的司机,仍不停地在高速路上奔跑”,甚至动起了吃着“公家饭”、挣着“私房钱”的心思。
2013年,开发商吴某请高明“出山”,不仅购买了一台越野车供他使用,还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让高明担任法人代表,并出资230万元购买了一层写字楼赠予他。为使这些变得更加“合理”,高明还向吴某要了一张担任公司顾问、年薪百万的聘书,实际上不过是掩耳盗铃罢了。
不仅违规兼职,高明还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房地产公司。该公司表面上是以其亲属名义开发投资,实质上大小事务都由他说了算,连财务审批都需他签字认可。有了他的庇护,该公司自然赚得盆满钵满。
“到后来,高明觉得自己已经不是党员干部了,就是个商人,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早已抛之脑后,目无党纪国法。”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高明坦承,转岗之后,他从未参加过一次党组织生活,从未参加过一次警示教育,甚至连党费该交给哪个党支部都不清楚。正是缺乏党性锻炼、理想信念缺失,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时,胆子越来越大,收不了手、刹不住车,最终“东窗事发”,毁掉了本可以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