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3.5亿人民币出售包装设计业务 股价大跌13%

 阳光纸业3.5亿人民币出售包装设计业务,股价大跌逾13%,截止发稿,跌13.43%,报1.87元,最新市值15.32亿港元。

  阳光纸业公布,董事会宣佈,于2018年6月11日,卖方(山东世纪阳光纸业及昌乐新迈纸业)、买方(上海鲁达纸制品)、目标公司(从事包装设计业务的上海王的实业)、个人股东(杜恩茂、杜波、杜平及赵雪)及创办人即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王东兴及王博锐订立出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销售而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96.54%股权,现金总代价3.5亿元(人民币.下同)。

  目标公司拥有辽宁阳光天泽包装82.05%股权。预期建议出售事项将產生的未经审核亏损约1.71亿元,主要代表代价金额及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而应占出售集团的未经审核综合资產净值约人民币512百万元之间的差额。预期未经审核亏损尚需审计。余下集团将确认的实际亏损金额仅于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应占出售集团的综合资產净值以及建议出售事项应占的交易成本得以确定后,可釐定。因此,可能有別于上述金额。预计于为3.485亿元,以为其一般营运资金拨资,藉此提升公司的股东价值。

  于2018年6月11日,山东世纪阳光纸业与买方订立总销售协议,据此,余下集团须向出售集团供应纸张原材料及售后服务,由出售完成起计为期三年。

  于2018年6月11日,山东世纪阳光纸业与山东阳光概念包装订立总采购协议,据此,余下集团须向出售集团采购包装材料及售后服务,由出售完成起计为期三年。

  于2018年6月11日,昌乐盛世与山东阳光概念包装订立能源供应框架协议,据此,余下集团须向出售集团供应蒸气及相关服务,由出售完成起计为期三年。

  公司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变现其于出售集团权益的机会,并藉出售于201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处于亏蚀状态,以及于2017年12月31日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的出售集团,可改善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